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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责任政府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它已成为决策者与大众共同关注的行政改革热点话题,同时责任政府的建立也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建设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SARS危机事件拉开了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序幕,这进一步为全面构建责任政府提供了制度保障。我国的行政问责制自2003年起正式实施,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问责制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在重大事故和社会事件中被问责的领导干部进行惩处,短时间内掀起了一轮“问责风暴”,这彰显了政府在不断规范官员行政行为的措施下建设责任政府的决心。但是,值得我们注意和思考的是,就近几年来看,越来越多的被问责政府官员在短时间内悄然复出,再次出任领导职务,这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广大公民也就这种违规复出现象展开了激烈讨论和广泛热议。笔者认为,这种不合理的官员复出现象既弱化了行政问责的权威性,又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政府公信力,对我国责任政府的建立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在现阶段,有必要在不断完善行政问责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官员复出制度,以此来保障我国被问责官员的合理合法复出,这是解决官员违规复出现象频发的必然途径。因此,本文以我国被问责官员复出为研究对象,在总结官员复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分析被问责官员复出的诸多问题,并就原因及消极影响展开讨论,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被问责官员复出制度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构建责任政府提供本土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