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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现代化既包括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也包括法律观念的现代化,就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而言,公民法律意识的进步、法治观念的确立,是至关重要的先决条件。然而,先进的制度和法律可以通过引进或移植的方式获得,而法律观念是民族文化、民族传统的历史积淀,内含有鲜明的价值判断和精神取向,具有强烈的民族性、传统性、稳定性和保守性,其发展、变化的进程是缓慢而艰苦的。因此,新型法律文化观念无法像法律制度一样通过引进或移植迅速生长。本文对法治现代化进程中法律文化观念的冲突的探讨,得出符合法制现代化的法律文化观念的融合的必要性和融合的路径本文首先从法制现代化和法律文化观念的内涵入手,探讨法制现代化与法律文化观念的关系,透过国内外学者对法律文化的不同理解来逐步探讨法律文化观念的内涵,并通过对当代中国法律文化观念现状中中西法律文化观念的冲突表现、传统与现代法律文化观念冲突表现进行分析,研究当代法律文化观念融合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及对多元法律文化观念融合的基础的阐述。本文分别运用了语义分析法、历史比较法等对法律文化本身以及中国当代法律文化观念的冲突与融合进行阐述和分析。通过法律文化生成的社会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文化基础等方面来研究中国当代法律文化观念融合的基础,以及法律文化观念融合的路径。在中国,要建设法治国家,我们不仅要关注法律制度建设,更为重要的是要关注思想文化层面的法律文化建设;不仅要移植西方的法律制度,在更大程度上也要注重对中国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继承、发展与改造。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正在努力建设法治国家,这个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精神文明紧密联系在一起;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我们不仅要借鉴西方国家优秀的法治经验,而且还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观念之间存在冲突、中西方法律文化观念的冲突,我们应该正视它们,并且进行协调,形成当代中国的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