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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人类因水而兴,傍水而居。水资源作为一笔宝贵的财富,对人类社会的价值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前水环境状况令人堪忧,一方面是水资源短缺,由于人类对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利用,水量不断下降,水资源正面临枯竭的危险,再加上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又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短缺;另一方面是水污染严重,大量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的排放使得水环境持续恶化,水污染事件不断发生。如何在不破坏水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开发利用,保障水资源能够为人类永续利用,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课题。较长时期以来,我国重利用、轻保护的资源观念以及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成为我国当前水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对水环境的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但是水环境状况依然严峻。近日,国务院发文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城市用水需求量和污水排放量急剧增加,城市成为水危机的重灾区,水资源现状严重制约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城市作为人口的集聚地、经济发展的中心,是人类活动影响最大的区域,城市行政区划内以湖泊、河流为代表的城市地表水具有诸多特性,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最为突出,其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对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造成水污染的原因,既有历史的累积,又有新时期的突增;水资源的短缺,既有自然因素的影响,又有人为因素的干预。要实现城市地表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污染防治,不仅需要环境科学技术,更需要法治化的管理制度和规范化的管理体制。本文将以城市为单元、以地表水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湖泊与河流为主要研究对象,同时将城市内湖泊与城市河流作为城市地表水的统一整体进行研究,通过以典型城市河流、湖泊为例,采用实地调研、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法学的角度论述法律规制对城市地表水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对城市地表水环境的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原因分析并对法律规制的完善提出建议。文章通过五个部分对这一问题展开论述:第一部分是城市地表水环境概述。此部分是整篇文章的论证基础,从概念的角度分析,由水环境到地表水环境再到城市地表水环境依次展开,并简要介绍了东昌湖水环境的特征以及城市化对东昌湖水环境的影响。旨在通过定义研究,归纳所要论述的“城市地表水环境”所包含的内容及其特征,并确立了通过城市地表水环境法律规制所要实现的目标。第二部分是对城市地表水环境现状的描述及其原因分析。该部分首先论述了我国城市化的发展状况,并以环境资源保护部近期公布的《2010年环境质量公报》和东昌湖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并以现阶段频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为例证,得出我国城市地表水环境现状堪忧以及如不能高度重视和采取有效手段管理将面临持续恶化的结论。随之对该现状进行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两方面进行分析。将治污技术的落后、城市化带来的压力、环保意识的不足、资金投入不足等列为直接原因,并重点突出法律规制不足这一根本原因。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对城市地表水环境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从四个方面展开。首先从法理的角度,结合法律的特征,指出法律在城市地表水环境保护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其次从城市地表水资源的重要价值和多元化功能的角度论述予以法律保护的必要性;第三论述了基于环境保护法律的特点即对人类行为的约束性特征,指出政府行为、企业行为、个人行为的约束需求法律来实现;最后论述了制度的诸多不足需要通过法律予以完善,从而实现管理制度的科学化、固定化和法治化。第四部分通过我国城市地表水环境管理的法律体系进行梳理,分析法律规定的不一致、部分法律制度缺失、法律责任规定不足。第五部分是城市地表水环境管理的法律应对。在结合国内外治理城市水环境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城市地表水环境法律体系的建议。重点论述了明确立法理念、重点完善规划制度、区域政府合作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在完善法律体系的具体操作层面提出了重点完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对制定东昌湖管理办法进行了初步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