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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制度,是现代社会文明和法制文明的要求。我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期,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社会弱势群体的数量也急剧增长。因此,如何改进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以便有效维护社会弱者的合法权益成了当务之急。 法律援助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国家、社会和个人相结合、具有较强专业性的法律救济行为,是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司法保护制度。法律援助制度在西方已有悠久的历史,形成了完整的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制度。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已有研究多局限于从司法制度入手,介绍域外法律援助制度的做法和我国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从这些研究来看,很多都是实际操作层面的,理论深度挖掘得不够。特别是对社会救助视野下的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比较缺乏,忽视了对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生存权方面的重要作用。 笔者试从社会救助的视角,对法律援助制度产生的基础进行阐释,提出法律援助是保障公民生存权利之需求,实现平等正义理念之需求,扶贫助弱法制化之需求。法律援助置于社会救助视野的研究意义在于:有助于将贫弱公民民事权利提升到宪法基本权利,有助于提高社会弱势群体权利救济层次,有助于法律援助指导思想从“济贫”到“扶弱”的渐变。在此基础上,笔者分析了当前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的不足,提出了相关政策法律建议。 文章分七部分:第1章为导论,描述研究背景,进行文献综述。第2章对我国弱势群体的内涵进行界定,明析法律援助的概念、性质、特征和功能。第3章对中外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比较分析。第4章主要从民权、民生的理论视角入手,在社会救助视野下,探讨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意义,明确法律援助是社会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第5章论述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困境。第6、7章提出完善我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