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早在十九世纪上半期,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世界上各个国家的无产阶级进行革命斗争的思想武器和战斗纲领,但是它对殖民地半殖民地的无产阶级如何夺取政权没有提出具体的方式方法。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它既不是简单移植的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也不是对前苏联无产阶级专政的照搬照抄,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将中国的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与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相结合的产物,是在理论上升华和创新了的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最完整准确的表述方式,也是最适合我国现阶段国情的国家政治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中国化,首先发端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中国化。20世纪初期,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爆发,各种西方社会思潮相继涌入中国并相互斗争,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因为其科学性和革命性,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具有初步共产主义思想的知识分子不仅接受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而且在传播过程中,开始逐步将其中国化。中共二大“劳农专政”的提出,掀开了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帷幕。在建党和国民大革命时期,我国一大批先进的知识分子,开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理论,探索中国革命的基本规律,我国出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早期涌动,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萌芽。国民大革命失败以后,面对国民党右派叛变革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滋长了“左”的情绪,连续三次“左”倾错误严重危害了中国革命,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中国化出现了曲折。但在土地革命战争后期阶段,中国共产党人在探索国家政权问题时,结合中国自己的实景,科学地运用马列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真正开始。抗日战争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理论逐步走向成熟,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人民反对日本法西斯的革命斗争实践中进一步中国化。毛泽东发表了一系列著作,尤其是《新民主主义论》所阐述的未来中国国家形式、政权架构等基本理论,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最终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石。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不仅明确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政治命题,而且对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作出了系统的论述。毛泽东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创立了中国特色的国家政权理论,最终形成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体系,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完全中国化。在实践上,华北、东北等解放区已初步建立地方各级人民民主政权,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提供了制度蓝本。随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胜利召开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制定与颁布,人民民主专政逐步被确立为我国根本的国家政治制度。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革命根据地的局部性人民民主专政变成了全国人民民主专政。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的国家政权制度得以完全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中国化的结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