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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能够在处理各种城市问题、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当中强调:“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目前党和政府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运用。基于城管执法的初衷而言,其是与和谐社会目标相一致的,然而因为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城管执法出现了一些不和谐问题,会对和谐社会建设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在此背景下,本文在和谐社会理念指导下,以章丘市城管执法为例,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与治理理论的基本原理,应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实地访谈法,针对当前城管执法工作现状与不足进行分析,明确问题原因,包括城管执法体制建设滞后、执法体制和法律依据不足、执法环境复杂、管理对象特殊、部分城管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城市功能落后,加大了城管执法难度。同时通过与国外城管实践的比较,取长补短,对照城管执法的现状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中完善城管执法的途径,以期能够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参考借鉴。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先,从研究视角上进行了一定的创新。本文基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视野下提高了研究城管执法的高度和宽度,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背景对城管执法进行的研究还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其次,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现象,除了城管执法人员自身的因素外,更重要的在于深层的体制性的原因,本文从探索构建大城管的角度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再次,将城市管理和新农村建设联系起来,提出从摊贩产生的源头进行管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这也是本文的一个创新之处。通过本研究,能够为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研究提供十分鲜活的实践材料和理论创新成果,对于丰富和深化这方面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可以为当前不和谐的执法实践寻找出路,理顺关系,寻求解决矛盾的可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