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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与矿山治污之间的博弈是博弈论在采矿行业中的一种具体应用,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文中,把政府的罚款方式分为累积罚款和单次罚款,同时把矿山的污染类型分为累积污染和单次污染。结果表明:在没有外力监督的前提下,所有矿山都治污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均衡,而所有矿山都不治污则能达成稳定的均衡;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政府采用累积罚款的方案均不可取;在政府或多或少会监管的前提下,矿山会治理好累积污染;当政府采用单次罚款的方案,同时矿山产生的污染属于单次污染时,情况变得比较复杂。根据建立的博弈模型可以看出,政府监管概率和矿山治污概率会达成均衡。但是,在现实中会产生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政府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即稳定地以略小于纳什均衡的概率进行监管,每次都能得到罚金;第二,政府倾向于管大放小。由于政府的监管资源是有限的,同样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大矿山的收益比小矿山的收益高的多;第三,矿山可以通过寻租来削减成本。事实上,政府以略小于纳什均衡概率进行监管和矿山选择不治污不是双方最佳的博弈均衡,因为矿山可以通过寻租活动从而让政府停止监管。以上三个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下:第一,解决政府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问题,关键在于把治污矿山的数量多少作为考核其政绩的一个标准。若治污矿山的数量少于合格标准,则扣罚相关政府人员的工资甚至将其撤职。若治污矿山的数量高于优秀标准,则奖励相关政府人员甚至让其升迁。另外,政府得来的罚金只能用于监管花费,不能挪用。如此双管齐下,政府将不会以追求罚金为目的去选择监管策略,取而代之的是尽量督促矿山治污。第二,政府之所以管大放小,根本原因是监管资源的稀缺。而降低监管成本,如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等,可以丰富监管资源,让政府去监管小矿山有了现实的可能性。另外,将小矿山合并或者集中管理既能减少排污,又能方便政府监管。第三,矿山寻租行为有其内在的经济利益驱动,所以全社会要对相关监管部门进行监督。矿山有没有治污,当地群众是最清楚的。如果矿山通过寻租免去了治污的责任,群众可以揭发,而到时国家要追究矿山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最后,对于全社会来说,保持舆论监督的压力,形成自发保护环境的风气,加上政府极少量的监管能够实现社会总体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