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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还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性权利”。这是对农民集体所有权理论的突破和创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是在建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现实性问题:法律规定模糊、土地股份合作社管理混乱、农民股份权权能不清、行政机关不适当干预以及农民对维护自身土地股份权的意识不足,等等。也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才引致实践中常常出现农民土地股份权受到侵害的现象。本文在总结国内相关研究成果以及全国出现典型案例的基础上,通过借鉴分析公司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经济法基础理论,对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农民土地股份权的法律保障提出制度上的构想。除绪论和结语外,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农民土地股份权的形成和类型,对农民土地股份权的特征等基本理论予以概括,有效界定农民土地股份权的内容。第二部分:通过引入三个案例,指出农民土地股份权时常受到侵害的现象和问题。第三部分:在农民土地股份权理论和案例的基础上,指出农民土地股份权受到侵害的表现,并深入挖掘其原因。第四部分:在分析和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经济法基础理论,从立法、行政、规制政府行为以及配套制度等方面对农民土地股份权的法律保障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