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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人,就是中间人、中介人,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在落后的封建社会,由于商品经济的不发达,牙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就已经有了有了买卖的中间人,经秦汉的发展,到唐朝已经有了“牙人”这一历史称谓。到了宋朝,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加之政府对商业的重视,使得牙人这一职业在数量和职能方面都有了很大发展,牙人这一社会群体活跃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引起了政府的足够重视,为了加强对牙人的管理,保证市场的稳定性,更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来规范牙人的活动。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通过颁行王安石的市易法,更是把牙人纳入官府,对牙人开始了正规的管制。这对明清造成了深远的影响。总之,宋代的牙人制度正处于一个变革的时代,可以说是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因此只有仔细研究宋代的牙人制度,才能抓住我国牙人变化发展的重心,为现在的经纪人制度提供有力的借鉴,以便能够更好的发展我国的经济。本文在法制史,经济史和文化史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对宋代牙人制度进行总结分析,紧密联系宋代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分析了宋代牙人制度发展的历史条件,力求能够兼顾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坚持立足现实,古为今用的研究目的,系统客观的对宋代牙人制度进行研究,通过对牙人的概念,起源,宋代牙人“付身牌约束”的探析及重点结合人牙子与田宅牙人的法律规制来对宋代牙人制度进行研究探讨,进而分析法律背后的经济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分析宋代牙人制度的同时,也对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运用现代先进的法治观念对宋代牙人制度进行分析,说明宋代独具特色的牙人制度,值得我们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予以借鉴,同时也更希望看到不足,以史为鉴,以便更好的完善我国的经纪人制度,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繁荣。本文分五个部分详细探析宋代牙人制度。第一部分探析了居间人的起源,“牙人”这一称呼的由来以及牙人制度包含的具体内容和历代政府对牙人的管理。第二部分主要详细介绍了宋律中对牙人规定,包括立法的背景,牙人的分类,牙人的入职资格,“付身牌”的发放,以及女性牙人——牙婆在宋代的发展和牙人的权利和法律责任。这一部分也是本文较为重要的一部分。第三部分是本文主要的部分,在第二部分全面介绍宋代牙人管理的基础之上,重点分析宋律对田宅牙人的管理。因为宋政府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使得宋代土地,房屋交易频繁,田宅牙人异常活跃。鉴于田宅在封建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宋政府尤其加强对田宅牙人的法律监管。本文在研究了宋律对牙人的规定外,着重探析了对田宅牙人的法律规定和对后世的影响。第四部分探析了市易法中对牙人制度进行改革的原因、历史背景、具体措施以及此项规定对后世牙人制度的影响。市易法把牙人正是纳入官府,使得牙人的社会地位陡然提高,开始逐渐的脱离平民阶层,牙人一度成为人们向往羡慕的职业,王安石变法后期虽被废止,但市易法中关于牙人制度的变革却一直为后世所沿用,对牙人的发展和社会阶层的划分起到了重要作用。第五部分主要归纳了宋代牙人制度的特点以及对后世的影响。宋代牙人制度上呈唐制,下启元明清,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无论是对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还是我国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产生了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