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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创业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为创新型、高科技企业提供“专属”融资场所的市场定位,从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对其寄予了太多希望。然而,高成长、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三高”理念在创业板开市一年就演变成了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超募率的“三高”问题,“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的定律对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依然没有改变。退市制度本来就是证券市场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然而我国主板市场的退市制度基本属于形同虚设,加之在创业板运营两年来问题不断出现的背景下,我们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的工作也就变得更加刻不容缓。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我国创业板现状、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作用以及退市对中小投资者权益的影响论证进一步完善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从退市标准、退市程序两方面对我国现行创业板退市规则进行具体分析,指出我国现行创业板退市规则的主要问题,如退市标准存在较大操作空间、未能彻底根除“借壳重组”、退市速度需加快等问题。第三部分对创业板鼻祖美国NASDAQ证券市场的退市制度进行深度剖析,该制度在公司治理、听证制度方面的成功经验特别值得借鉴。第四部分为笔者个人从解决现行创业板退市规则出现的问题出发,本着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理念,提出完善我国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一些建议,包括退市后续责任追究、赔偿机制和司法救济机制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