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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人的健康和生命,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甚至影响到国际关系的正常发展。由于食品事故后果的滞后性和潜伏性,法律难以进行有效的取证,还有众所周知市场机制调节失灵以及政府部门监管存在的弊端,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屡屡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挑动着公众的神经,也一次次挑战着政府的公信力。食品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食品安全面临的问题还相当多,无论是产业发展的现状、诚信体系的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标准检测技术的进一步完善,还是法律法规和体制制度等方面都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经过几次调整,形成了多部门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模式。这种模式表面上看分工明确,职责清楚,但是实际效果却并非如此。社会上流传的这种说法:“八顶大盖帽抓不住一个杀猪的,十个部委管不住一个造假的。”由此可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监管手段所存在的严重弊端。本文从质量管理学的角度,采用比较研究、个案分析等方法,对相关文献资料以及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以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管为研究对象,对与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的重要理论进行了阐述,结合WH地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通过数据分析,对现行的质监部门食品生产环节行政执法模式进行深入剖析,发现国内现行监管模式存在的弊端,经过分析WH质监局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执法思路不明确、监管工作不到位、质检机构检测水平落后、监管对象和责任范围不明确、风险监测未全覆盖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对原因做出了分析,针对监管存在的以上问题,查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监管法规不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社会性监管不健全等,借鉴发达国家在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的经验,最后提出完善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包括完善食品生产监管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和执法保障制度,并对质量监管工作予以总结展望。中国政府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要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全面加强政府监管。国家一系列强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举措,无疑让全国的老百姓看到了食品安全的“未来”,对食品安全更加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