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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目前我国社会研发投入现状表现为研发投入总量在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结构也在不断优化,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我国政府不断发挥引导作用,激励全社会加大对研发创新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基础型和应用型研究领域的研发投入;不断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格局;不断发挥政府的管理职能,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为社会的科技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因此,在面对国内外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以及政府政策的导向作用下,讨论如何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国内外学者已经就政府补助、债务融资与研发投入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多角度的探讨。论文在借鉴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从优序融资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出发,以2012年—2018年A股制造业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分析债务融资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以及政府补助在两者关系中所起到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债务融资抑制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具体而言,与国有企业相比,债务融资对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更强;与开发式创新投入相比,债务融资对企业探索式创新投入的抑制作用更强。在分析政府补助的调节效应发现,在全样本回归分析中,政府补助负向调节债务融资与企业研发投入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政府补助缓解了债务融资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基于研发投入异质性分析中,政府补助缓解了债务融资对探索式创新投入以及开发式创新投入的抑制作用;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两个分样本组中,政府补助负向调节债务融资与企业研发投入两者之间的关系,调节效应没有因企业性质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本文探讨了债务融资与异质性研发投入的关系,以及政府补助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根据分析结果,本文的政策建议如下:企业自身应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完善内部治理制度;増强自律性和自我约束,合理利用政府补助;成立多方战略联盟,建立研发中心。政府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强化财政补助对象的针对性与客观性;促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加强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