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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从传统向现代急剧变迁的转型时期,模仿或者创造、传承或者扬弃、滞后或者超越以及理性或者非理性、传统或者现代都被行动中的人们体验感受着。农民工作为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典型人群在行为模式与价值观念的变迁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观察、发现、分析和解释农民工财产性犯罪行为的现状以及农民工行为的变迁趋势不仅仅可以推演出社会转型期人的行为模式特征和发展方向,同时也为我们寻找出由社会转型期过渡到社会稳定期的路径提供了可能。通过研究农民工财产性犯罪内外源因素和社会控制的弱化可以得出社会转型期普遍存在失序性的行为模式,社会失范是社会失序产生的外在原因,思想观念的失调是失序行为产生的内在原因,两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失序性行为在社会转型期表现得尤为突出。在社会转型期这种特定的时空范围内,行为模式的形成与改变机制具有某种规律性和内在特质。因此,本文将行为模式作为一个独立变量层次,以行为模式为分析单位,研究三种社会历史时期的转变过程,即有序、失序与无序之间的相互转化,得出人们社会活动的目标就是打破社会中存在的个体与群体之间、个体相互之间的差异性,使得社会主体在社会活动中呈现趋同性,从而维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发展。并在此理论基础上,运用正式规则与非正式规则来控制、调整与引导人的行为,实现对行为模式的有效的改善和激励。另外,思想对行为起着反作用,实现个体之间的一致性就需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维系社会关系的纽带,逐步解决社会中存在的文化冲突,价值冲突,使人们的行为都遵循社会规范的约束,社会秩序才能走向稳定有序。因此,通过农民工财产性犯罪来研究社会转型期行为模式是具有现实性意义的,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空白,拓宽了研究农民工财产性犯罪现象的社会学视野,必将为行为学研究领域提供很大的帮助,促进我国在社会转型期行为模式研究的发展,推动我国社会转型期向更加健康、稳定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