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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对辽丽关系的研究,多集中在辽朝与高丽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上,对于遣使问题并没有比较翔实的研究。本文以高丽遣使辽朝作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高丽遣使辽朝的分期、高丽使辽使者的分类、高丽使者的选任与奖惩以及从遣使看高丽人的“辽朝观”,以便更加深刻的理解高丽遣使辽朝的作用与影响。全文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作四章:绪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意义,界定研究时段与研究对象。同时全面梳理学术界对本选题的研究现状,总结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之处,叙述论文的创新点、难点。第一章,高丽遣使辽朝分期。根据高丽是否为辽朝属国及高丽遣使辽朝是否制度化两个条件,重新对高丽遣使辽朝进行分期,将高丽遣使辽朝划分为四个时期,即平等往来期、非制度化遣使期、制度化遣使期、衰落消亡期。第二章,高丽使辽使者分类。根据高丽使者的出使目的和频率,将高丽使者分为常使和泛使两类。常使指高丽每年定期向辽朝派遣的使者,包括贺生辰使、贺正旦使、谢贺生辰使与岁贡使。泛使指高丽不定期或遇有特殊事宜临时向辽朝派遣的使者,包括问候使、告奏使、乞请使、祭奠吊慰使、朝贺使、谢恩使、献方物使、赴东京使、赴来远城使。指出高丽常使制度的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在朝鲜半岛对外遣使的制度层面上,高丽一朝做出了许多开创性的举措。高丽使辽使者名目本质上体现了封贡体系下辽丽两国地位的不对等。第三章,高丽使者的选任与奖惩。高丽在选派使者出使辽朝时,尤其注重使者的个人素质与家世背景。当高丽使者的职官品级与出使使命不相符合时,或另派他人,或借衔出使。同时高丽使者借衔出使还有提高使者身份,引起辽朝重视,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之意。高丽朝廷对使者的奖励主要体现在对其官职的升迁与对其家属的优待和安置上,而惩罚主要体现在对其官职的罢黜方面。第四章,从遣使看高丽人的“辽朝观”。太平十年(1030)以前,在高丽人的观念中,辽朝是“禽兽之国”、“强恶之国”。这一时期,高丽积极发展与中原汉族政权的关系,而排斥甚至拒绝与游牧民族出身的契丹辽朝往来。太平十年以后,高丽把与辽朝结好视为“保邦上策”,采取各种措施巩固与辽朝的宗藩关系,同时与北宋在政治臣属关系上明确划清界限。结语部分,分析高丽遣使辽朝的作用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