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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形成了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税收征管体制,相比较增值税,营业税的征税体制存在诸多弊端,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企业的税负。为了实现税收体制改革的目标,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税负,从2011年开始,国家进行了相应的税制试点改革,至2016年5月1日,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以及生活服务业,标志着建筑业全面完成“营改增”。 建筑业作为我国第二产业中唯一一个征营业税的行业,其自身的经营活动与我国的国民经济的其他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国此次建筑业“营改增”对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以及建筑业税收制度改革等方面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但是,在建筑业“营改增”实施的实际进展中间,由于建筑业的施工项目从承接项目到项目竣工会存在较长的建设周期,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租赁商等所牵扯到的关系较为复杂,且建筑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票有限等原因,使得建筑业“营改增”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困难,论文以ZJ公司为研究对象,通过选择该企业的样本项目,分析“营改增”给建筑业税负带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及应对措施。 本文采用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阐述国内外建筑业“营改增”的现状、建筑业“营改增”的理论基础及其必要性、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对ZJ建筑公司进行了基本的介绍,对其财务现状和税负现状进行了基本的阐述,选取了ZJ建筑公司一般计税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进行税负测算以及对比分析。研究表明:施工企业一般计税项目下,取得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对建筑企业“营改增”后实际税负的增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ZJ建筑公司在税收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本文分别从劳务管理、材料采购、内部核算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宏观层面的国家税务局管理方式上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以期对ZJ建筑公司的后续税务管理起到一定的提升作用,同时也对建筑同行业的施工企业或者国家税务政策完善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