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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经济格局总体上由“短缺经济”向“过剩经济”过渡,“卖方市场”被“买方市场”所取代,供需链的瓶颈由生产环节转到消费环节,制造商的决定权移交到顾客手里,顾客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这种经济形势下,本文提出了“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全新命题,并对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内涵、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必然性、必要性和可行性、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得到了如下研究成果。首先,揭示了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内涵。提出,顾客参与公司治理是指公司邀请其最有价值顾客的代表担任公司董事,也就是顾客董事,直接参与公司的治理和决策的一种制度安排。这里所说的顾客是指直接使用公司所生产的产品的最终用户,包括需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第二,揭示了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必然趋势。在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里,顾客作为公司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战略决策显然是不可能的。但是,回顾和考察股份公司的诞生和发展历程以及伴随其中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历史变迁可以发现,在经济发展需要、企业的利润追逐机制和效率原则、相关利益主体的力量博弈等方面因素的交互作用下,公司治理结构呈现出,由单一的所有者主体向多元的利益相关者主体演变、权利由原来高度集中在股东手中到向其他利益相关者逐步分散的趋势。随着过剩经济时代的来临和买方市场的形成,顾客与企业的相对地位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顾客与企业的关系成为企业价值创造性的本源,在与其他利益主体的博弈中占据了明显的优势和主动地位,这时候,顾客参与公司治理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第三,揭示了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对于顾客资产管理而言,全面顾客参与(TCP)是必不可少的手段,是实现顾客资产最大化的有效途径,而“顾客参与公司治理”是全面顾客参与(TCP)的核心内容,是“顾客中心的管理”思想的集中体现。从供需双方建立和实施战略联盟来看,顾客参与公司治理事实上是代表了供需双方之间的一种新型的战略联盟关系——笔者将其称之为“治理权战略联盟”。与现行的股权型战略联盟和契约型战略联盟类型相比,它充分地结合了股权型联盟和契约型联盟两种联盟形式的优点和长处并有效地克服了它们固有的一些不足和弊端,因而可以更加充分地发挥战略联盟的作用更加有效的实现战略联盟的利益。另外,顾客参与公司治理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绩效水平的现实意义都说明实施顾客参与公司治理是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选择。第四,在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制度设计上,笔者提出了在公司董事会下设顾客委员会,让顾客董事通过顾客委员会的形式参与公司治理的新设想,并就顾客是个人消费者和顾客是需方企业两种情况,分别对顾客参与公司治理的一些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一个顾客董事制度设计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