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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建设责任政府已经成为中央乃至许多地方政府所确定的政府发展取向。作为政治发展的必然结果,责任政府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本诉求,体现了人类政治生活的历史进步。要建立一个能负责任、敢负责任的政府,关键是要形成有效的责任机制,从而实现由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行政问责制作为现代民主行政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旨在全面追究和实现政府责任的监督机制,其核心在于要求政府和官员必须对其行为负责。它的建立和推行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全文以责任政府理论为支撑,综合运用文本分析法和实证分析法,针对如何在责任政府语境下进一步完善我国行政问责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本文由构建责任政府的语境展开,一方面,围绕责任政府理论来解析责任政府的实质内涵及其对政府承担责任的要求,另一方面,从对我国中央及地方政府关于行政问责制的文本分析和实践剖析来掌握我国行政问责制的现状,总结我国行政问责制在运行中已取得的成效、仍存在的困境以及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并对我国行政问责制的运行困境进行了深层次的原因分析。通过这次研究,试图在进一步厘清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社会制度环境探索出解决行政问责历史遗留问题及新出现问题的可行性路径,同时完善和优化与行政问责制相配套的制度安排,构建完备且相互协调的制度体系,为责任政府的建设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