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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产权制度是我国社会最基本的产权制度,也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举足轻重。我国现行的农地产权制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经营的产权模式,历经30年发展历程,对社会经济的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现行农地产权的制度缺陷也日渐凸现,因此,改革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尤显迫切。中国农地产权的制度创新缺乏合理的理论导向。而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对农地产权制度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可为其制度创新提供主要的理论支持,是其制度创新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思路的正确保障。因此,深入研究农地产权制度和土地可持续利用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充分发挥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促进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功能,探索和构建以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为指导的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对于当前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为指导,以农地产权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地产权制度创新为主线,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借鉴制度经济学、土地经济学和法学的相关理论,采用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系统地回顾了可持续理论的发展现状、建国后我国农地产权制度的演变历程,总结了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对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制约,分析了基于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的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创新方式选择。在上述分析基础之上构建以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为指导的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对模式的实施途径进行阐述,并以四川省乐至县为例,核算基于土地可持续理论下的农地产权价格以及测度农地产权转移中的代际配置效率损失。较之同类研究,本文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1、突破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单纯考虑效益维度的局限,把代际公平目标引入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的构建中,提出基于代际公平维度与效益维度二维结合的农地产权制度近期与远期创新模式以往农地产权制度安排模式研究只注重效益维度的诉求,本研究把代际公平目标引入到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模式的构建中,把代际公平原则和效益维度二者进行有机结合,突破农地制度创新模式中只考虑效益维度的局限性,力求做出有关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思路的有益探索。本文认为我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应该建立在阶段性的渐进演化的基本格局之中。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结合代际公平原则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从理论上提出了代际公平原则和效益维度二者有机结合的农地产权制度的近期模式:集体股份所有,承包使用,促进产权流动,代内公平为主,代际公平为辅;农地产权制度的远期模式:国家所有,农民永佃,家庭农场经营,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相结合。2、创新农地产权价格核算方法,建立基于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的农地产权价格综合测算体系,并进行实证检验,得到实现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价格工具针对现行农地产权价格估价工作中只考虑农用地的经济价值,忽视社会、生态价值和代际公平因素的现象,本文力图从土地可持续利用的视角,以四川省乐至县农用地为样本,运用调研资料,计算基于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的乐至县农地产权价格。在评估中充分核算农地的经济、社会、生态价格,具体量化代际公平因素,对农地价格评估方法的创新具有一定参考价值,以期作为实现农地可持续利用的价格工具。3、摒弃传统的测度农地代际配置效率的直线拟合法,采用贴切实际的逻辑斯蒂曲线模拟产权转移的供需曲线,克服了拟合偏差,提高了测度精度以往研究中对于农地产权转移代际配置最优数量的摸拟,均采用供需直线拟合理想数量,供需呈直线无限延伸状态,而农地产权转移的数量始终不能超越农用地初始数量的约束,呈直线无限延伸的产权转移数量造成了模拟的偏差。因此,本文力求突破直线拟合的局限,采用更为合理的逻辑斯蒂曲线模拟产权转移的供需曲线,克服拟合偏差,提高测度精度。本文以1988年至2008年为研究区间,对四川省乐至县农地产权转移过程中的农地代际数量损失和代际配置效率进行测度,检验过去代际配置效率损失,也达到对未来农地产权配置提供参考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