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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公共政策大多存在政策文本要求和目标设定上的模糊性,这一现象虽然饱受批评却仍然长久存在。这不得不让人反思:为什么中央制定的一些公共政策长期存在模糊性?如果政策模糊不利于国家治理,为什么在长期的批判中而没有被政府部门纠正?政策模糊在中国国家治理语境下存在什么现实意义?政策模糊能否缓解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的矛盾从而实现有效治理?政策模糊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哪些弊端,改进路径是什么?本文重点关注和解答以上问题。
以政策模糊的治理绩效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迁,针对政策模糊对地方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政策模糊的风险积聚和化解方式,以及地方政府在政策模糊背景下的绩效显示策略展开深入研究。审视政策模糊不可持续的局限,归纳了政策模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类型,以及如何在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之间进行选择。在写作结构上,论文分为政策模糊的治理绩效、政策模糊的治理风险、政策模糊的优化选择等三个部分。具体而言,第一章指出政策模糊在中国是一种常态化的政策现象,这种政策现象的存在具有政策制定过程、国家治理制度、国情、国家治理内在矛盾的原因。第二章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阐述了政策模糊在国家治理中能够有效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产生理想的治理绩效。第三章分析了政策模糊的治理风险的产生与风险化解的过程。第四章详细阐述政策模糊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绩效显示策略,考察了地方政府如何在政策执行中采取策略避免政策模糊可能引发的风险。第五章论述政策模糊具有不可持续性的缺陷,指明了政策模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同类型,探讨了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的相对性,以及如何在政策模糊和政策清晰之间进行选择。
研究发现,政策模糊是中国语境下的政策常态,有其产生的根源。政策模糊是缓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固有矛盾的一种有效治理工具,有效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需要从四个方面理解政策模糊:首先,政策模糊具有现实存在意义,巨大的各地区经济、文化差异、辽阔国土疆域、多层级政府结构增加了中国大国治理难度,主要体现为中央对地方的监管和控制以及地方的自主治理之间的矛盾。中央政策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难以做到十分明确具体,客观上中央不如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关于地方的详细信息,政策的制定难以做到十分完备,作为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也不可能详尽所有做出清晰的政策。主观上中央对某些政策的制定只是采取试探态度,政策涉及到权威价值的分配,是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妥协的产物,因而政策具有模糊性。其次,政策模糊具有治理有效性。在中国语境下政策模糊可以兼顾中央实行统一的国家政策,保证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治理。再次,地方官员在政策模糊背景下如何采取绩效显示策略使政策风险最小化。最后,政策模糊存在不可持续的缺陷削弱了其作为有效治理工具的价值,政策模糊作为一种常态性的存在,模糊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分清中央与地方之间不同的政策模糊类型,在集权-稳定的维度上调整政策模糊的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之间进行权衡。
以政策模糊的治理绩效为研究对象,立足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变迁,针对政策模糊对地方治理的激励和约束,政策模糊的风险积聚和化解方式,以及地方政府在政策模糊背景下的绩效显示策略展开深入研究。审视政策模糊不可持续的局限,归纳了政策模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类型,以及如何在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之间进行选择。在写作结构上,论文分为政策模糊的治理绩效、政策模糊的治理风险、政策模糊的优化选择等三个部分。具体而言,第一章指出政策模糊在中国是一种常态化的政策现象,这种政策现象的存在具有政策制定过程、国家治理制度、国情、国家治理内在矛盾的原因。第二章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阐述了政策模糊在国家治理中能够有效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产生理想的治理绩效。第三章分析了政策模糊的治理风险的产生与风险化解的过程。第四章详细阐述政策模糊背景下地方政府的绩效显示策略,考察了地方政府如何在政策执行中采取策略避免政策模糊可能引发的风险。第五章论述政策模糊具有不可持续性的缺陷,指明了政策模糊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同类型,探讨了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的相对性,以及如何在政策模糊和政策清晰之间进行选择。
研究发现,政策模糊是中国语境下的政策常态,有其产生的根源。政策模糊是缓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固有矛盾的一种有效治理工具,有效兼顾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家治理的有效性。需要从四个方面理解政策模糊:首先,政策模糊具有现实存在意义,巨大的各地区经济、文化差异、辽阔国土疆域、多层级政府结构增加了中国大国治理难度,主要体现为中央对地方的监管和控制以及地方的自主治理之间的矛盾。中央政策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难以做到十分明确具体,客观上中央不如地方政府有足够的关于地方的详细信息,政策的制定难以做到十分完备,作为有限理性的决策者也不可能详尽所有做出清晰的政策。主观上中央对某些政策的制定只是采取试探态度,政策涉及到权威价值的分配,是不同利益主体进行妥协的产物,因而政策具有模糊性。其次,政策模糊具有治理有效性。在中国语境下政策模糊可以兼顾中央实行统一的国家政策,保证地方政府基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治理。再次,地方官员在政策模糊背景下如何采取绩效显示策略使政策风险最小化。最后,政策模糊存在不可持续的缺陷削弱了其作为有效治理工具的价值,政策模糊作为一种常态性的存在,模糊程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分清中央与地方之间不同的政策模糊类型,在集权-稳定的维度上调整政策模糊的程度,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模糊与政策清晰之间进行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