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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是一种特殊的敏感商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具有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的特点,一旦监管不力,就非常容易对国家、社会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
近些年来,我国因民用爆炸物品监管不力、使用不当、非法生产而发生的重大爆炸事件层出不穷。为减少和预防民爆物品爆炸事件的发生,政府相关部门从各个方面着手,加大了对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2006年,《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该《条例》标志着政府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管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它首次将民用爆炸物品的政府监管部门划分为主管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主管运输、使用的公安部门。这一分工虽然有效遏制了公安部门一家独大的、独断管理的现象,同时也带来了其他一些不可忽视的监管问题。
通过运用政府监管理论,结合当前行业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情况,本文总结和分析了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业监管措施和模式。同时,通过搜集整理相关资料,运用案例分析法和访谈法对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地剖析和研究,从而为民用爆炸物品监督管理体系的加强和完善提出建议,以求进一步促进民爆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提出了完善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的一系列建议:加强监管合力机制建设;加强运输环节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公安机关警员、警力配置;民用爆炸物品法律法规的体系建设;完善使用、储存环节监管体系;提升监管的科技手段;提升对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使用管理细则规范。
民爆物品政府监管体系的完善和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这需要更多的专家学者在监管措施、立法、执法等方面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和系统的规划,从而进一步加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