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漓江是桂林人民生活、生产的重要水源地。随着桂林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漓江流域水资源的浪费以及分配制度不合理等因素严重制约了桂林现代化建设的步伐。
本文在评价漓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的基础上,指出了目前开发与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分别对流域2010年和2015年的水需求进行了预测、评价。同时,在借鉴国内外有关水权制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水权的含义和分配原则。对水权分配的6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并确定了符合漓江流域实际情况的水权分配模式及分配方案。取得的主要成果有:
(1)漓江流域供水与水利用现状表明,在预留河道内漓江生态补水、枯水期通航补水12 400万m<3>后,可供给河道外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活用水)的总量为137 440万m<3>。现状年用水量共为132 567万m<3>。其中,第一产业农业、林果与渔业用水94 825万m<3>;工业用水25 058万m<3>;生活用水为12 684万m<3>,三者比例为71.53:18.90:9.57。可见,农业用水需求量最大,其次是工业和生活用水。现状供需水量平衡,基本保证了漓江流域人口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2)预留漓江生态、通航补水目标流量下的补水量(2010年为35 350万m<3>和2015年的49 030万m<3>)后,在不同降雨频率下(50%、75%、90%)2010年的供水量为147 778万m<3>、141 342万m<3>、137 107万m<3>;2015年为145 355万m<3>、139 361万m<3>、135 223万m<3>。根据“基于参考作物腾发量的需水计算”方法及定额方法,计算出2010年和2015年不同降雨频率下(50%、75%、90%)的需水量分别为133 097万m<3>、135 914万m<3>、139892万m<3>和144 608万m<3>、146 506万m<3>、149 724万m<3>。在正常降雨频率下,流域供水能力能满足生态、生活和生产需求,但在较干旱年份,可供水量不能满足需求,年份越干旱,流域水资源的供需矛盾越突出。
(3)经6种不同的水权分配模式进行对比后,本文采用符合漓江流域实际情况的混合分配模式对初始水量进行了分配,得出初始水权的分配方案,并将各规划区得到的初始水量进行逐月分配。
(4)初始水权分配方案表明,在不同降雨频率下(50%、75%和90%),2010年和2015年漓江流域分配的总水量分别为129 826万m<3>、131 430万m<3>、133 328万m<3>和132 260万m<3>、131 437万m<3>、130 603万m<3>。与水利用现状相比(在正常降雨频率下),分配结果与现状用水量(132 567万m<3>)偏差不大,符合漓江流域生态、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分配方案结合了用水现状,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分配结果全面、综合、合理。
(5)对本文进行总结分析,并为初始水权分配方案的完善与实施提出“权重调整、合理补偿机制”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