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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美国刑法基本概念范畴之一的犯意(Mens Rea)所承载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不言而喻,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此问题的探索可以为中国刑法学界今后在美国刑法学方向上的深入研究提供方法上的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通过对于我国刑法学实然研究方法的反思,论者在本文当中提出并初步论证了建构中国刑法学“实用主义”研究方法这一命题。概括来说,通过针对美国刑法中犯意源流、演进以及研究可能性和可行性的考察,将本文的研究模式建构在较为符合中国学者认知习惯的基础之上。除了考问美国刑法犯意研究逻辑上的正当性之外,论者还通过探究犯意之于美国刑法理论若干根本问题的关系,论证了此项研究的意义。由此深入,在针对犯意含义的研究过程当中一方面承认并剖析了以语言为载体的犯意所先天具有的模糊性,另一方面通过将其与道德、动机等相关概念剥离,从而在不同深度上对于美国刑法犯意加以厘定。在完成对于犯意的普通法解读基础上,结合美国刑法现实情状,根据论者自身对美国刑法解读范式的理解,以作为美国刑事成文法摹版出现的模范刑法典中犯意规定为范本,对其加以解读、区分和评价。在完成对于美国刑法中犯意核心含义考察的同时,论者又从普通法和制定法两个领域当中犯意要求缺失的典型情况出发,对犯意边缘化这一重要趋势加以研讨。另外,论者还着力考察了美国刑法中犯罪纵向和横向两个发展维度中犯意的表现样态,从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对于犯意问题研究的广度,同时,结合美国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密接的实际,从直接和间接两个层面论了美国刑法中犯意之证成这一重大实际问题。在完成美国刑法学研究方法的总结基础上,论者在文章的最后针对我国刑法学研究方法的缺失现状,分析论证了中国刑法学研究方法的“实用主义”建构这一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