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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企业因设定担保而债权人多位进而增加经营失败风险的现象愈加明显,一旦被执行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法院仅依靠强制执行程序是无法实现集中公平清偿、维护社会稳定,相反债权矛盾容易激化,政府与司法信访压力激增,所以执行程序此刻不应是司法流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破产审理才是真正解决债权债务关系及终结市场主体资格地位的法律良方。执转破制度作为我国法院司法工作创新机制双向畅通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对化解“执行难”、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发挥出重要作用,各地法院遵循《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工作指引,并结合案件实际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执转破工作取得新进展。本文以安徽省执转破实务工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筛选整合该省相关执转破案件数据。文章结构共有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从安徽省执转破典型案例角度出发引出文章的主题。通过对两件性质不完全相同的典型案例进行对比分析,明确执转破制度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亦检视反思案件程序衔接过程中存有的局限性。因典型案例折射出众人对执转破制度的轻视程度,所以笔者后又诠释执转破制度的程序正当性价值,希望以此转变众人思想观念。第二部分立足安徽省各级法院所提供的一手数据资料,通过图表的形式来展现目前全省执转破工作的实践现状,资料体现出执转破案件数量少、地域发展差距大、案件最终宣破率低的瑕疵之处,亦展现出集中化解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及地区配套措施丰富的肯定优势。第三部分基于前文典型案例的对比分析及数据资料折射出的现状,挖掘目前安徽省司法机关开展执转破工作时呈现的实践困境,具体包含法律供给不足、职权配置尚存隔阂、主要辅助机制匮乏三大困境,其中亦含括“同意论”启动模式单一、案件衔接管辖周转程序复杂、法院职责权属不明、案件审判资源配置不足、案件衔接审查繁琐、法院与政府联动机制缺位六小困境。第四部分主要针对前文所挖掘出的实践困境寻找最优化的完善对策,本章节从立法和适用两个层面,及适用层面中内部职权合理配置和外部辅助机制构建两维度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具体涉及引入依职权启动执转破、明确法院职责权属、构建制度简易化程序等,希望由点及面,对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提供有效的借鉴经验。第五部分系对全文研究内容作出概括总结,执转破制度作为新时期下法院工作创新机制对解决执行难问题及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较大裨益,以安徽省执转破工作实践为例,无论是现状困境还是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均对全国法院执转破工作的推广适用有借鉴作用。今后,在司法实务过程中执转破制度依然会面临各项挑战,需要法律界共同携手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