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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治理改革,虽取得了诸多显著成就,但由于传统政府治理思维还未根本转变,各类治理弊端依然存在,频发高发的环境类群体性事件正是政府治理失效的典型体现。寻求新的治理模式,以应对不确定的社会风险和全球化、信息化风暴,化解政府合法性危机,摆脱治理失效的困境成为当务之急。当今中国社会是全民发声的社会,权利意识觉醒,信息渠道拓宽,民主要求提升,公民对生活与发展问题的关注度明显增强,这与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一脉相承。然而,改革开放以来,西方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进程中不同阶段暴露的环境问题在中国数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期内集中爆发,风头正劲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带来的是逐渐凸显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可以预测,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涉及的主体众多、利益关系复杂、政府回应不到位、决策过程单一等特点使得研究参与式治理具有充足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因此,本文选取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的方法,来探讨地方政府应对此类事件时运用参与式治理的一系列理论及实际操作问题。参与式治理,融合了治理理念与民主理念,强调公民在政府决策和政策执行环节的直接参与,以赋权、参与、协作与合作为支撑点,是一种全新的既有“治理”的有效性追求、又有对“参与”的民主价值理念的回应的治理模式,是有效性与合法性的结合。环境类群体性事件的治理之道是参与式治理实践的应用体现。本文以厦门PX事件和深圳“毒工厂”事件为实践贯穿,以地方政府为变迁平台,以参与式治理为研究旨趣,其核心变量为公民参与,除强调政府与公民的双向互动之外,也注重发展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以及公民之间的多元参与和合作伙伴关系。参与式治理分为决策参与和协作参与两大模块,决策参与以开放式决策和真实性参与为导向,强调意见渠道的多样性和参与过程的实质性;协作参与以多方式协作和有序性参与为分支,关注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和参与秩序的规范理性。将环境类群体性事件与参与式治理结合起来,并进行案例实证研究,是一种新的努力方式。尽管参与式治理概念本身存在参与困境和内在紧张性,但在环境类群体性事件发生时期公民诉求高涨、参与动力充足,这种紧张性与困境能得到部分消解,从而增加两者的相容性,达到理论反思与现实检验的双重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