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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金计发制度建立、改革与发展经历了艰辛的历程,取得的巨大的进步与发展。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即国发[2005]38号文下发后,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按照要求对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标志着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比较完善、合理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尽管如此,我国的养老金计发办法仍需继续改革,特别是随着先行的计发办法实行4年后,在以下几个方面也显现出了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一是职工的固定工龄仍然取决于建立个人账户后的缴费水平,固定工龄的计算有失公平性;二是按照现行制度,越往后的退休职工工资待遇越低,而当完全由缴费部分组成工龄的职工,待遇水平将远低于我国目标替代率60%;三是在职职工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压力过大,包袱过重;四是存在养老保障品种、渠道单一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国外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制度的现状和比分析,探索值得我国借鉴的养老金计发模式,并对现行养老金计发制度实施的前提、理论基础基本内容以及影响养老金计发制度的因素进行研究,以青岛市的养老保险征收及发放情况为实例,提出了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制度仍需完善的具体路径,即如何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如何确立合理的替代率,实现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工资收入二次分配,如何为职工提供更多的养老保险渠道。本文通过分析研究得出了以下结论:一是现行养老金计发办法在固定工龄换算养老金的办法有失公平,应通过对固定工龄的平均估算,确定固定工龄的养老金折算率,公平对待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固定工龄;二是确认对在职职工退休金的实际替换率,虽然总体替代率水平高,但是在职职工实际替代率偏低;三是通过适度提高女职工退休年龄,将女职工退休年龄推迟到55岁,有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提高全体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发放水平,四是建立国民养老保险储蓄基金,形成多元化养老保险基金保障模式。以上研究在国内关于现行养老金制度的研究中,对于完善现行养老金计发制度,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险计发制度,增强基金征缴力度,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水平,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金保障体系具有建设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