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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回顾性分析食管裂孔疝患者在行腹腔镜食管裂孔疝修补术中行不同胃底折叠术的近远期疗效,为在行腹腔镜食管裂孔疝修补同时,选择合适的胃底折叠术,以期更好的控制胃食管反流症状、提高患者术后生活质量及满意度提供依据。
研究方法:回顾分析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自2005年11月至2010年12月收治的134例食管裂孔疝例患者。按术后3个月、1年、3年定期随访,统计分析各项住院治疗资料、检查资料、术后近期及远期临床症状、术前术后相关疗效评价方法的得分,统计分析所有随访患者术前及术后胃食管反流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GERD-HRQL)问卷得分,胃食管反流相关症状级别及术后满意度,分析不同胃底折叠术的近远期疗效及生活质量。
研究结果:对术前及术后各次随访GERD-HRQL问卷得分进行秩和检验:术后3个月随访到的114位患者得分与术前得分经检验P<0.01,则二者有显著差异,即生活质量显著改善;术后1年随访到的78位患者得分与术后3个月得分经检验P0.05,但中位得分由2变为O,即术后3年较术后1年生活质量虽有改善,但无统计学差异。
对术后各随访期满意度评价所得的整体数据进行X检验,术后3个月与术后1年感觉非常好及良好所占的百分比(79.8% vs.89.7%)经检验P1<0.05,则二者有统计学差异,即患者满意度提高;术后3年与术后1年感觉非常好及良好所占的百分比(95.5% vs.89.7%),经检验P2>0.05,则二者无显著差异,即术后3年时虽然患者满意度百分比有所提高,但与术后1年相比无统计学差异。
整理术中采用Nissen胃底折叠术和Toupet胃底折叠术的患者术后各次随访GERD-HRQL问卷得分进行秩和检验:术后3个月两组得分经检验P>0.05,但Nissen组中位得分高于Toupet组(4vs.3),即术后3个月时虽然Toupet组生活质量较好,但无统计学差异;术后1年时两组得分经检验P>0.05,则两组无显著差异,即术后1年时两组生活质量改善无统计学差异;术后3年时两组得分经检验P>0.05,但Toupet组中位得分高于Nissen组(1 vs.O),即术后3年时虽然Nissen组生活质量较好,但无统计学差异。
对各随访时期烧心、反流、吞咽困难症状分级进行X检验:各随访期内,Nissen组烧心、反流症状O级与1级之和与Toupet组对比,均无显著差异(P>0.05);术后3个月随访时,Nissen组吞咽困难症状O级与1级之和与Toupet组对比,有显著差异(P<0.05),术后1年及3年时,Nissen组与Toupet组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可见,除了在术后3个月时,Nissen组吞咽困难发生率比Toupet组高,有统计学差异外,其余GERD症状在各随访期内无显著差异。
结论:腔镜食管裂孔疝修补及胃底折叠术显著提高了食管裂孔疝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有效的控制患者GERD症状,且生活质量、生活满意度在术后3个月至1年时增加,且术后3年内,疗效稳定,3年以上的远期疗效还需要进一步的随访研究。Nissen胃底折叠术与Toupet胃底折叠术对比,术后3个月内吞咽困难发生率较高;术后3年时Nissen组生活质量优于Toupet组,但在本次研究中无统计学差异;3年以上两种胃底折叠术的远期生活质量及症状缓解程度对比还需要进一步的随访研究。对于有明确且严重的胃食管反流症状的I型食管裂孔疝患者,我们建议手术治疗;对于II型、Ⅲ型的患者我们认为均需行手术治疗;对于Ⅳ型患者可先行腹腔镜探查,再决定是否需开胸手术治疗;对于嵌顿的食管裂孔疝患者则应立即行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