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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既要建设高度发展的物质文明,又要建设高度发展的精神文明,既要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又要丰富和充实人们的精神家园。因此,我们的建设要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要坚持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两手抓,要坚持法律建设与道德建设两手抓。在这个过程中,诚信伦理与契约精神的结合就在情理之中。为了给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资鉴,广大学人从各个方面对诚信伦理和契约精神进行了深入探讨。有的学者基于自身的传统文化情结和自豪感,认为在人类文明轴心时代的几大文明中,惟有中华文明绵延至今不断;而在近几百年异军突起的各色文明,有的已成夕阳丽影,有的渐趋衰微之时,中华文明的价值却日趋彰显,诚信伦理因此能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道德支撑;有的学者基于社会主义建设中要借鉴和吸取世界上一切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西方“拿来”了契约精神;还有的学者认为应当二者结合,中西贯通,主张将中国古代的诚信伦理与西方契约精神联姻。这些学者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可谓用心良苦,苦心孤诣。笔者认为,各位学人的观点虽然见仁见智,但是难免一厢情愿:单纯的诚信伦理显然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建设制度规范的需要,纯粹的西方契约精神肯定不足以填补人们心灵上的空虚;二者的结合又往往因为中西文化的差异而会造成掣肘。笔者认为,一个国家的现实建设是必须立足于自己独特的文化渊源之上的,一个国家的改革首先是对自己传统制度的改革,只有这样,才是所谓的国家特色。通过细心梳理中国古代契约伦理的历史脉络,不难发现:中国古代契约伦理既具有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国诚信品德,又具有西方契约中所涵括的成熟的形式和内容,二者的紧密结合能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道德支撑和制度保证。作者运用历史研究和价值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古代契约制度进行了整理和特点总结,并从中挖掘出契约内涵,在此基础上,将古代契约伦理与我国古代诚信伦理、西方契约精神进行了比较观照,认为中国古代契约伦理基本具备诚信伦理和西方契约伦理的特点,可以结合当代中国的具体实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理论的、现实的资鉴。全文具体思路如下契约在原始社会就已萌芽,契约的类型可以划分为政治契约、经济契约、个人生活契约,各类契约各具特色,其中尤以经济契约的形式和内容比较完善。我们可以从中挖掘出契约伦理的内容:追求利益正当、追求平等博弈、追求守约重信、追求互惠互助。中国古代契约伦理与传统诚信伦理既存在相融性,又在一定程度上互相排斥,但由于中国古代契约伦理基本涵盖了古代诚信的内容,因此二者存在结合的可能。西方契约伦理具有个人本位主义、契约主体的意志自由、契约主体的独立和平等的特点,其伦理内涵包括:合理利己主义、自由与责任的统一、个人权利与社会正义的统一。西方契约伦理与中国古代契约伦理存在很多相通之处,二者可以形成互补。因此,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必要去强求中国古代诚信伦理与西方契约精神的结合,而可以直接以中国古代契约伦理为理论依据。作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弥补了中国古代契约伦理的局限性,而中国古代契约伦理能够在理论上、制度上、伦理上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各种保证和支撑,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具有积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突破了当前学人对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研究仅关注其局限性的藩篱,打破了学者们将中国古代诚信伦理与西方契约伦理强行结合以构建现代契约精神的陈规,以中国古代契约制度的积极意义为突破口,从中国古代契约中挖掘其伦理内容和特点,并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