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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激励普遍流行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外的股票期权激励实践表明它是一种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绩效的长期激励方式。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初也开始出现了股权激励的雏形,然而股票期权在我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却未得到一致认可。本文将研究背景置于2006年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的三年内,通过回归分析探讨股票期权激励对我国上市公司绩效的影响。首先,通过相关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等为股票期权激励对公司绩效的影响机理进行分析,搭建了理论构架。接着,综合运用回归检验法、因子分析法等通过选取2006年至2007年这两年中正式出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46家样本公司进行回归检验,分析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显著改善了公司绩效,并且民营企业比国有企业得到了更好的激励效果。然后,通过比较样本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异同点,从方案中提取出五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权要素并将其分类为四种组合模式,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不同的行权要素组合模式使得股票期权激励对公司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股票期权激励的行权价按法定的底限价格确定、行权有效期为7年至10年、退休后仍然保留获授者未行使期权的行权权利、行权条件考核的净资产收益率匀速递增、对各期期权额度的安排以逐期递减式的组合是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激励的最佳方案设计。最后,结合回归分析的结论并针对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不仅区分不同的企业性质,而且通过数据检验发现民企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来提升绩效的效果比国企更好,其新颖之处在于将行权方案按照要素的组合不同归纳为HUSIC型、HUSIR型、HUSDR型、HULDR型这四种,进而发现HULDR型是激励效果最佳的行权方案安排。本文希望该结论能为今后我国上市公司合理设计股票期权方案、提高这一激励方式的使用效率提供一定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