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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由于我们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和经济的转型期,贫富差距问题在一定时期将继续存在。在我国,仍有相当一部分弱势群体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慈善捐赠成了稀缺资源。而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带来了更多的可能,越来越多的爱心人士正在用自己的方式通过互联网实施慈善捐赠。由于网络门槛低、传播快、高效便捷,求助者纷纷避开封闭低效、手续繁杂的传统公益组织,而选择在诸如百度贴吧、知乎等网络社交社区发布求助信息或是通过专门的网络募捐平台发起求助项目。当今,个人网络募捐已经成为我国民间慈善捐赠活动的重要方式。个人网络募捐是指自然人通过在网络上发出求助信息,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筹集款物,以解决受益人紧急重大困难的一种活动。201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千呼万唤始出来”,它的出台标致着中国慈善事业已经进入全面法治时代。但是,《慈善法》主要调整的是受益人为不特定多数的公益募捐,而针对个人网络募捐行为,还处在一个摸索的阶段。由于立法空白,缺乏监管,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弄虚作假、恶意炒作或者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他人隐私等不当的个人网络募捐行为。这些现实风险损害了捐赠者和其他真正需要救助的落难者的权益,挑战了公众的道德底线,破坏了原本脆弱的公益慈善环境,扰乱了慈善捐赠秩序。通过分析实践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个人网络募捐存在现实风险主要有:募捐信息的真实性和充分性无从考察;募捐者个人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的限度问题;募捐平台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而个人网络募捐由于法律规制缺位导致的问题有:没有明确发起个人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募捐平台的权利义务不清晰;善款余额的归属不明确。在我国当下规范个人网络募捐行为,促进个人网络募捐的良性发展,需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加快立法步伐,完善个人网络募捐的相关立法。包括明确个人网络募捐的主体资格、分配各方参与者的权利义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明确剩余善款的归属。第二,完善个人网络募捐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监管、网络募捐平台自身加强监管、基层组织与社会公众协助监管的全方位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