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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作为我国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元素,其管理工作的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到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权力的使用效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各项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政府承担的角色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逐步由监管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此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职能的下放、机构规模的减少、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都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基于此,巩固现有机构编制管理成果,不断探索优化机构编制配置路径,不仅仅是为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也是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目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上至党中央、国务院,下到基层党委、人民政府,都在铲除过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余留的“顽疾”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也就变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课题。本项研究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为例,通过了解掌握准格尔旗基本情况、准格尔旗政府机构的设置情况、当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实际运行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核定领导职数及实配领导职数情况等基础数据,着重从准格尔旗政府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定位、人员编制管理等三方面,全面系统的分析准格尔旗政府机构编制管理现状。研究发现,准格尔旗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机构设置缺乏规范,表现为机构超额设置,造成机构规模偏大、机构设置五花八门,造成开展工作诸多不便、机构规格设置不统一,造成工作开展不畅;二是职能定位模糊不清,表现为部门职能边界不清晰、职能变化与机构设置矛盾、部分部门行使职能缺乏依据;三是人员编制管理混乱,表现为现行编制核定数与实际工作量不符、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研究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观念原因,表现为地方机构编制管理受“人治”思想影响严重、地方机构编制管理主观随意性较大;二是体制原因,表现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主体处于弱势地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法制化程度不高;三是机制原因,表现为缺乏有效的部门联动约束机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落实不到位。针对上述问题及成因,本研究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及建议:一是转变机构编制管理观念,机构编制工作要废“人治”立“法治”、要从“局部”到“全局”、要化“被动”为“主动”;二是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要加强实名制数据管理应用水平、要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强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三是要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坚持按需分配原则,保障重要领域需求、科学定制用编计划,优化部门人员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