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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建基于民意和公共权力之上的一种政治性组织。政府的基本使命是响应公众的需求,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谋求公共利益。但是,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要消耗经济资源,即要付出成本,这种成本不可能通过消费者自愿捐款的方式得到补偿,因此,运用国家强制力对私人部门进行征税成为公共提供的主要成本补偿机制。政府通过征税方式将资源从私人部门向公共部门转移过程中,必然要耗费一定资源,它是满足资源配置效率所不可避免的成本,这种成本即税收成本。税收成本的存在,会导致征纳双方生产效率的损失,影响着税收行政效率的提高。税收成本作为税收活动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政府在进行税务管理活动之前,应当对税收成本和税收收入进行权衡,确保税收净收益能够满足国家提供公共物品的需要。合理控制税收成本,有利于组织财政收入,减少税收对经济的扭曲,实现公平与效率目标。因此,税收成本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旧观念的影响,无论是决策机关还是税务机关,领导部门或基层单位,一直都视税收征管工作为纯粹政府行为,而非经济行为,税收成本观念淡薄。税收制度不尽简化,税收优惠政策过多,不可避免地导致征税成本、纳税成本的增加。由于新的征管模式推行时间尚短,加之深化征管改革本身也需要一定的投入,税务机关的设备购置支出必然有所加大,由此也加大了税收成本。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财政收入迅速增长,但从我国目前税收成本的现状分析,我国税收成本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偏高,税收成本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因此,在我国研究税收成本现状并探索税收成本优化的措施很有必要。本文通过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系统完整地梳理税收成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税收成本的现状,认为我国应该从税收成本意识、税制结构、税务机构设置、税务代理等方面入手,通过增强税收成本意识、优化税制结构、精简税务机构、完善税务代理等措施,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