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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广告作为城市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城市品味,塑造公民品质方面发挥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本文以市场失灵理论、责任政府理论、服务型政府理论以及意识形态把控理论为公益广告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阐述了政府对公益广告进行监管的必要性,包括探讨政府监管的理论基础、加强政府的监管机制研究以及如何构建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研究公益广告政府监管机制,要对公益广告政府监管的主客体、形式及机制进行分析,公益广告政府监管的主体包括工商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各地广告协会和属地街道;公益广告政府监管的客体包括广告主、公益广告本身和公益广告载体。政府对公益广告的监管形式包括政府经费投入、公益广告流程审批、选择广告主和渠道监督四个方面。公益广告政府监管机制包括内部监管机制和外部监管机制,监管机制的构成包括分层(级)监管机制、分地区监管机制、分类监管机制和分步(骤)监管机制。本文选取上海市××区为案例,对其户外公益广告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基于××区11个乡镇、4个街道,1000多个公益广告点的950份问卷调查数据,利用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公益广告监管对创建文明城区的影响。研究发现,优秀的公益广告对提高居民文明创建意识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改善公益广告的质量对加深居民对文明创建工作的认知度有重要作用。在现有公益广告管理体制下,仍然存在着公益广告内容缺失或重复、错误或陈旧,公益广告的表现形式和载体维护不当,公益广告的商业化占用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政府监管模式存在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存在空白,企业的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建设滞后,公益广告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短期行为较多。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优化公益广告监管的策略,包括完善公益广告法律法规体系、健全公益广告政府监管体制、建立稳定有效的公益广告筹资机制、整合公益资源,形成公益文化传播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