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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一直是政府和学界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确定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时,它更成为了一股热潮。在政策的指导下,各界政府和学者对于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如何建设新农村有着各异的理解和作为。建立农村民间组织成为其中一种备引人注目的试验模式。本文以湖北省四个农村民间社会文化性组织——老年人协会为例,重点探讨民间组织在村庄中生长和发育的机制及其意义。
目前,在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农村老年人在村庄中日益处于边缘地位,社会福利的缺失以及家庭养老能力弱化致使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生活质量不尽人意,因此关注老年弱势群体的福利也成为农村全面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以“老有所乐”为宗旨的农村老年人协会的建立,通过整合组织内外部资源,促动和提升了老年群体的福利,同时也促动了村庄社区福利。
老年人协会功能的发挥必须以它的生存和发展为前提,因此探讨老年人协会生存和发展的机制就具有了积极的意义,这也是本文的重点。以往对非营利组织的研究大多忽视了对农村民间草根性组织的研究,并且即使是针对农村民间组织的研究也多是以公民社会理论或是社会资本理论为框架假设了一种理论上的应然和必然,从而忽视了组织发展的特殊背景和生长机制。为了弥补以上缺失,本文以老年人协会的日常行动为切入点,具体分析其建构自身能力和合法性基础的活动,发掘其背后的隐喻: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和外界资源的输入、可资利用的社区情理以及组织精英的积极作为共同建构了组织在村庄中的生存机制,并指出这种机制本身蕴藏着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最后此基础上阐释了民间组织之于农村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