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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市场在我国发展的这些年里,除了给人们带来了便捷、舒适的乘车体验外,仍存在着诸如份子钱高、司机罢运、欺诈乘客等广为诟病的现象。除此之外,随着2015年两会上“’互联网+’与便捷交通”理念的提出,“互联网+”给出租汽车市场带来新活力的同时,新问题也随之而来。鉴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推进出租汽车市场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现有的政府规制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解决出租汽车市场的固有问题,而“互联网+”的出现又对出租汽车市场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有效地进行政府规制成了出租汽车市场改革的重点。因此,应对我国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之法律架构进行完善,从而使得各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并最终促进出租汽车市场的顺利改革和健康有序发展。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还包括以下五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之一般概述”,文章首先对出租汽车市场规制的相关基本概念作解释,其次从经济学和经济法学两个角度对出租汽车市场规制进行法律分析,明晰我国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理论依据,进而对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必要性进行简要分析,并引入“互联网+”的相关概述。第二部分为“’互联网+’影响下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现状”,在明确了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法律内涵,以及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理论依据后,分析全行业深化改革过程中,巡游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措施,并总结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对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之冲击”,作为本文的创新点所在,该部分明确我国现阶段“互联网+”对出租汽车市场的冲击以及新业态所带来的影响,结合新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现阶段出租汽车市场中的新业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制现状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进一步明确政府对此进行规制的完善方向。第四部分为“境外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之经验”,通过对境外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法律分析,从而分析得出国外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先进经验以及对我国出租汽车市场规制的启示,为我国完善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提供借鉴。第五部分为“完善我国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之法律建议”,即文章的重点。结合“互联网+”背景下出租汽车市场深化改革过程中,巡游出租汽车市场存在但尚未解决的问题以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带来的新问题,最终提出我国出租汽车市场政府规制的改进策略和完善建议,将出租汽车市场的内部自发调节与外部政府规制有机结合,推动我国出租汽车市场乃至整个交通运输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