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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四个部分进行阐述,主要内容为探析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第一部分为引言,说明研究的背景、意义、研究现状以及文章的研究范围和相关概念的界定。第二部分主要阐述研究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的必要性。首先,该部分阐明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及其在中国实践中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对宗教问题以及如何处理宗教问题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基本内容涉及到关于宗教本质,宗教产生发展的规律以及宗教功能和解决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等方面。在该理论的指导下,讨论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在我国的实践和发展,着重指出在十六大以后我国对宗教政策的新发展。其次,讨论了宗教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社会功能以及研究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意义。宗教中包含着积极因素,也有消极因素,宗教具有积极和消极的双重社会功能。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影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为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服务。第三部分本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立场着重讨论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内容。此探讨主要以《古兰经》为依据,另外还参考《圣训》和王岱舆的《正教真诠》等内容,按照“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角度和线索来阐释和分析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内容。伊斯兰教和谐思想中包含爱人、爱己,为善弃恶,中道团结,平等宽容,提倡施舍和爱护弱小,以及积极的入世态度,诚实的经商理念等内容,这些内容若能够与社会提倡的美德相联系,则有利于广大穆斯林群众更好地拥护党的宗教政策,投入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来。笔者期望能够借助伊斯兰教经典,以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的观点为分析工具,对伊斯兰教和谐思想进行梳理和总结,为宗教学的研究尽绵薄之力。第四部分则结合新疆地区情况,鉴于宗教对社会有正反两方面的功能,探讨伊斯兰教和谐思想对新疆和谐社会建设的影响,其积极作用在于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伦理道德建设。但在一定条件下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某些内容有可能对社会产生消极影响,所以我们要采取有效途径克服其消极影响,尽可能发挥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积极作用,从而更好地引导伊斯兰教为新疆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笔者对伊斯兰教和谐思想的研究和探讨希望能够为作好宗教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