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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省以下地方财政体制已不能适应我国的现实国情,阻碍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谋求新的出路,因此要求我们重新审视省以下财政体制并积极探索机制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路径。山东省自2009年起实施“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落实情况如何,实施效果如何,都需要进行现实的检验,对取得的进展和成效要总结经验,保持积极作用的发挥;对暴露出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推敲并加以解决,以使“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更加完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最大效应。本文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作为研究的主题,借鉴西方财政分权理论、现代组织管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思想,运用文献查阅法、调查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研究。通过对山东省“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县——曹县进行实地调研,具体考察“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运行后取得的成绩和积极意义,同时考察改革存在的弊病和消极影响,并分析其产生原因,主要包括: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不健全,对政府财权、事权的划分缺少法律依据,财政体制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不同步,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完善等。再借鉴其他省份的典型做法,探索适合山东省本地实际情况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路径和政策措施:改革要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两个阶段实施,同时要注意稳定基层政府财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壮大,提高省级财政调控能力,明确各级政府职能、理顺省市县各级政府的事权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平衡横向纵向财力,推进各项配套措施、提高体制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