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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投资自由化的不断内容摘要加深,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日益引人注目,但现行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得以广泛运用的同时却一直饱受争议,投资者利益的维护与东道国主权上的冲突总是难以平衡。NAFTA模式下投资者的权利得到了史无前例的保护,并为许多国家所借鉴,其天平明显倾向了投资者。但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开始对现有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进行反思与修正,同时美国与澳大利亚也在实践中尝试回归国家与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再次进入了变革时代,现有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到底何去何从?本文针对以美国模式为首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变化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以NAFTA对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新实践为起点,分析比较研究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在自由贸易区中的新问题及新发展,并对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国际投资的现状对我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本文包括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正文共分三章。第一章分析了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在NAFTA中的新实践,共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简述了NAFTA下的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内容,这是新时代以来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变革研究的基础,其机制在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了隐忧。第二部分研究了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在NAFTA实践中的问题与自我修正,主要针对制度缺乏透明度、面临正当性危机与高额诉讼成本进行了论述。最后,以美国的《两党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开启的变革时代为起点,提出美国在签订新的国际投资协议中的一些实践,以期在外国投资者的保护与东道国管理主权的确保之间达到平衡。第二章是关于美国新签订的自由贸易区中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分析。美国模式走向了两条不同的路径,这一岔路口上的分岐体现为美国与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签订FTA时的不同选择。因此本章选择了美智FTA、美澳FTA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章首先研究了美智FTA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新发展,其中包括增强投资仲裁的透明度、建立先决问题审理制度、建立上诉机制和裁决前评议制度以及加强贸易委员会对法律的解释等内容。然后研究了美澳FTA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放弃,分析了抛弃该机制的理由,并分析了回归国家-国家争端解决机制的深层次原因,即对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回归。最后以讨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去留为起点,分析了上诉机制建立的可行性,并寻求上诉机制以外的替代机制。第三章是对完善我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首先分析了我国国际投资以及国际投资协议的发展状况。然后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协议》中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分析与研究,梳理了我国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并指出了一些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六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