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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迅速普及不断冲击着传统合同,越来越追求高效和便捷的人们开始逐渐接受电子合同。电子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借助网络平台,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一样具备法律效力。虽然电子合同的出现节约了大量的交易成本,但由于其缔结过程是通过网络进行,合同当事人无法面对面确认身份等信息,因此容易产生各类欺诈行为与纠纷。本文研究未成年人所缔结的电子合同,未成年人因身份的特殊性,其缔结能力及合同效力都与成年人不同。我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不够完善,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电子缔约方面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尝试对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结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讨论,并结合电子合同的特殊性提供一些建议。本文总共五章,第一章介绍课题背景、现有法律的研究情况以及引出相关问题。在第二章中,首先是对电子合同的概念以及其与传统合同之间的差别进行了介绍,而后将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的概念引入其中,并将之进行界定。在第三章,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缔结电子合同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介绍,包括电子合同中未成年人身份难识别难度大、未成年人所缔结的电子合同的效力认定难度大等。第四章讨论未成年人的电子合同缔约能力,首先是介绍大陆以及英美法系,同时对未成人缔约能力制度进行介绍,将之进行对比,然后关于现代网络对于传统缔约方式的冲击,最后讨论学术界关于未成年人缔约能力制度在电子合同中的适用问题。第五章则详细介绍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电子合同缔约能力制度存在的一些不足以及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