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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涉及住房建设、住房融资、住房管理、住房使用方方面面,关系政府、开发商、建筑商、其他服务机构、住房消费者等众多社会组织和个人。住房问题也是我国极其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十三亿人口的住房问题是党和国家、社会始终关注的焦点。我国住房政策自建国以来经历了全福利、市场化、兼顾福利和市场等阶段,与时俱进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社会期望还有相当差距。 论文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为大背景,立足于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实际,着眼于实现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通过对历史、现状和国内外经验的研究,基于政府主导下的合作供给思路,提出进一步完善供给机制的对策。论文首先对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概括,对国内外基本研究状况进行了总结,对社会保障性住房及其供给机制的概念、分类、特性、理论基础等一般理论进行了研究。结合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机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提出了责任主体不明确、财政资金压力过大、供应结构不合理、法律制度不健全、住房质量有待提高和配套服务有待完善等问题。然后,根据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领域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选取新加坡、英国和日本三个国家进行研究,为我国进一步完善供给机制提供经验。最后,在前面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系统思维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提出了强化政府主导、构建多元供给、优化供给结构、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和落实全程监督五个方面的措施,争取能为推进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健康发展,实现中低收入苦难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贡献点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