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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丹红与雀绿齐飞,食品与毒素一色”的食品安全现状使得广大消费者惶惶不安。2008年9月爆发的三鹿奶粉事件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时间,各方拷问食品安全,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质疑声也不绝于耳。本文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转型的研究与思考。
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公共利益论、政府俘获理论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理论,结合《食品安全法》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的传统模式进行了深刻剖析,针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的传统模式中存在的监管机构分散、监管成本偏高等主要缺陷,指出其缺陷根源:即政府行为中存在的自利性与能力不足;继而展开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转型的构想,从理论层面探索出能弥补传统模式中缺陷的新模式,即引入“多元参与”机制的民主化政府管制模式。并且,从政府、民众、社会中介机构和食品企业这四个参与主体入手,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管制模式转型的现实基础进行实证研究,从实际层面得出民主化政府管制模式在我国运用的可行性。最后,结合国外先进经验和我国实际情况,从“权力重新配置”、“互动制度安排”和“参与者素质培养”等方面阐述我国食品安全管制模式由“垄断型”向“民主化”转型的路径选择,以期对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有一定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