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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政坛上刮起了“问责风暴”,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三鹿奶粉事件、深圳龙岗区大火、登封市煤与瓦斯突发事故等事件,导致一大批党政干部,因未能尽职尽责而引咎辞职或受到责任追究。客观地讲,目前我国行政问责制建设已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是从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情况看,没有形成系统化的规范和机制,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不仅与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称,也容易使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在近几年召开的两会上,有不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建立和健全国家问责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的监督”等内容的提案。本文试图通过对现有行政问责制的理论研究,探索一套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治并举的制度问责新机制,改变以前对领导干部的问责只重事后惩治的片面行为,并充分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努力打造实干高效,运转良好的责任政府。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阐述了课题来源、研究目的及意义,介绍了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剖析了课题结构,讲解了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和创新点。第二章写我国“问责”的现状分析。开篇阐述了行政问责制的内涵,随后探寻了中国开展行政问责制的实践,分析了我国领导干部问责的趋势与特点、现实难题与制度缺陷。这一部分为研究、建立新的问责制度进行铺垫。第三章是国外行政问责制度的基本概况。系统概述了国外行政问责制的实践和做法,并认真分析了其特点,引申出了三点启示。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也是创新之处。立足于建立健全一套科学的以预防为主导的“制度问责”机制,提出了六项具体举措。从干部的选任、培养、监督、考核、惩处,行政职责划分与多元化异体问责,舆论宣传等多方面、系统化地推出了一套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治相结合的领导干部“制度问责”机制,特别是针对网络的迅猛发展,明确提出了发挥网络优势,提供舆情,为“制度问责”搭建高效便捷的信息平台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