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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不能遵循大量节约能源的模式,未来巨大的能源需求将不能期望由化石能源供给来解决,只能寄希望于可再生能源、并不断优化可再生能源的供给结构。以计量模型等实证方法揭示本文的研究基点——我国阶段性可再生能源供给的市场特征;借助博弈论、激励理论等规范分析方式揭示本文的研究重点——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机制机理;借助数理统计模型揭示本文的研究落脚点——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的效果、即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的实现。(1)我国阶段性可再生能源供给的市场特征传统化石能源在技术和成本上的优势限制了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商业化进程,本文基于VEC模型对中国1978~2006期间可再生能源与煤炭、石油、天然气供给量关系的研究,发现中国可再生能源供给存在着“先扬后抑”的市场特征,其中煤炭、石油供给对可再生能源供给的抑制作用较强。因此,实施可再生能源供给的经济激励和价格激励是必要的,但在2006~2009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供给依然存在着光伏市场发展迟缓、风电装机利用率低和生物质能供给面临资源瓶颈等问题。(2)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机制运行机理经济激励研究的理论基础。基于学习曲线和Hotelling法则等理论,本文在PSCAST的能源技术商业化阶段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时间点的可再生能源商业化阶段理论,将可再生能源供给技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商业化准备阶段、商业化过渡阶段、商业化运作阶段和完全商业化阶段。其中商业化过渡阶段是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产业化的重要时期,弥补这个时期可再生能源供给成本的不足是不断提高其供给规模的保证。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的运行机理。本文研究的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包括经济激励(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信贷扶持等)和价格激励:第一,关于经济激励机制。借助古诺模型分析了可再生能源供给的正向经济激励和化石能源供给的成本内部化效果,在能源价格由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共同决定的市场,经济激励对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影响表现出不同的特征:相对于可再生能源供给的正向经济激励、化石能源供给的成本内部化更有利于替代率的实现,但不利于能源总量的有效供给。另外,可再生能源企业投资行为的“非理性”源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在可再生能源供给的技术、资源市场化等方面信息的不对称。第二,关于价格激励机制。在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条件下,借助Laffont的激励理论、风险决策等理论,对可再生能源供给数量与价格之间作用机理进行研究,在不同的资源市场配置环境和政府不同决策的策略组合中,趋风险中性价格激励策略是政府激励可再生能源有效供给的可行选择。文章针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在电力和生物燃料方面供给的价格激励机制的选择路线通过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设计。(3)可再生能源供给激励机制运行效果本文以2006年为分界点,研究《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前后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变化特征:基于Logistic模型发现,2006年以前,中国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饱和值是29%,并且实现时间的过于滞后;基于GM(1,1)模型发现,2006年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法等相关激励政策的实施,效果明显,并得出中国可再生能源替代的时间路径,无论是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目标、还是参照世界可再生能源替代率的进程,这一替代路径都是合理的。并基于可再生能源供给可持续观点,提出经济激励机制矫正应遵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