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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互联网事业的蓬勃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有别于传统经济模式下的网络现象。网络公关也伴随着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其重要的推手。网络公关的出现也让法律人对网络陷入新的困惑之中。网络的进步和壮大发展有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断的会出现新的网络事件。这些事件背后也越来越多的涉及一个新兴的社会职业组织和群体一一网络公关公司和网络推手。对日益凸显的网络公关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法律对于网络竞争秩序和商誉的维护与保护,值得我们全体法律人深思。从整个行业看,网络公关的影响会很直接快速高效的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这让网络公关存在着巨大的市场空间。而这个空间会伴随着网络向全世界的不断壮大和发展渗透到地球的每个角落甚至是人的骨髓里。就目前而言,一些道德和价值观念对于规范行业操守、行业自律、保护市场竞争秩序还是有着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并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从网络传播等与竞争法相关范畴内寻找对网络公关的监管对策,结合部分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和我国现有政策法规的特点来看,建立一个与现有监管体系相衔接对网络公关这样新兴网络事物相对应的新的监管体系是我国当前可行性较高的管理模式。尤其是结合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有规定,从维护我国正常的网络竞争秩序的角度建立一套完备的网络公关的预警举证机制,使当事方能够有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渠道至关重要。对于网络公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首先应该倡导“网络道德”自律,在此基础上加强立法和监管,在常规技术干预手段、网络公关行业自律的基础上,由公安等网监部门在网上举报中心分设一个网络商业言论举报中心,广泛发动网民接受网民举报,专门针对网络公关不正当竞争现象,保护网络商誉和正常的竞争秩序,维护道德底线和社会舆论。对于网络公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随着网络经济的不断蓬勃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一定还会碰到新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在维护公平网络竞争的制度设计上有一定预见性,在大的原则性框架性问题上应该努力建立一个完整的体系,以适应网络时代的日新月异和监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