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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格局中极具发展潜力的重要区域,长江经济带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目前,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发展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均衡、城市化发展落后于工业化、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居民生活质量差等问题。而新型城镇化更加注重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也是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建设和谐城市的必然选择。所以,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探讨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提升策略,将有助于区域城镇化的科学发展。本文以长江经济带九省二市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质量和创新水平4个研究角度构建出评价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质量和创新水平4个一级指标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建筑业总产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为二级指标,利用2014年长江11个省市的统计数据,运用因子分析综合评价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运用聚类分析对各省市的新型城镇化水平进行科学划分,从而精确了解长江经济带各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及其存在的发展差异。结果表明,从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因子得分和排名中可以看出,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区域差距较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严重。上海、江苏、浙江这类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综合因子得分较高,综合排名靠前,而云南、贵州的综合得分较低,排名靠后。对长江经济带各省份依据各个城市的3个公共因子得分和综合因子得分进行系统聚类分析,将其分为四类,发现第一类包括上海、江苏和浙江,这些城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较高;第二类为湖北、安徽、四川、重庆;第三类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有湖南、江西、云南、贵州。第一类省份包括的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水平较高的省份,这些省份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和创新水平方面显著高于其他省份,其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第三类省份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排名中等,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仍然需要在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以提升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第四类包含省份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低,其中,云南和贵州首先需要加快自身经济发展,通过经济带动城镇化建设,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基本保障。最后,结合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发展现状,提出加快长江经济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议:坚持以人为核心;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