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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总税务司为核心的洋关制度和以海关监督为核心的常关制度并存,是晚清海关税政的重要特征之一。“常洋并立”格局的出现,对中国固有的榷关体制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原有统一的榷关体系发生分解,逐渐演变成具有两套征管组织、两套征税税则、两套册报制度、两套经费管理渠道的双重榷关制度。但常洋海关“并立”并非“分立”,从财政角度来看,它们仍然是一个统一的财政单位。这种“并立”中的统一性,贯彻于关税征管、奏销、拨解、考成和库储等制度的运作之中。本文试图摆脱过去在中国近代海关史研究中的一些成见,将研究的重心从税务司制度落实到海关监督系统,利用监督奏销档案,以海关税款的收解支放为切入点,从内部探视近代海关税收行政的规范与运作,借以揭示在晚清内忧外患的大格局之下,海关税政的演变及其与中央、地方之间的利益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