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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技术进一步的发展,新的电子商务交易模式成为了现代商业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方式。将传统商品交易活动转移到以计算机为载体的网络上,这是在线交易的本质。这种全新的交易方式无论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均突破了传统交易的模式,冲击和挑战着传统的交易规则和程序,这种碰撞也引发了大量电子商务上的交易纠纷和矛盾。我们发现C2C交易模式动摇了传统民商事法律得以制定的基础,故而造成传统法律的在适用过程中的困难,而现实是相关立法支持与电子商务发展规模有很大差距,其中相当多的法律问题是需要亟需解决的。本文旨在研究C2C模式下买卖双方的合同行为,力求使传统法律与这种新型的交易模式更好的衔接,探讨在线交易买卖纠纷的解决思路,从而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交易环境。本文通过三个部分论述C2C模式下在线交易合同的法律问题。第一部分介绍了C2C网站拍拍网平台网购交易的典型案例和淘宝网“1元促销”案例,引出案件争议的焦点和呈现出来的问题。第二部分深入分析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就案例涉及焦点如平台提供商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义务、C2C模式下在线交易合同主体、成立和履行等法律问题做进一步分析并探讨解决思路。第三部分基于第一、二部分的探讨和分析提出自己的思考。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C2C模式下在线交易合同纠纷的解决机制(本文不讨论非诉解决机制);二是本文将C2C模式放到网络购物这个宏观的概念下,就在合同法的范畴内的立法和对现行法的修正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