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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物理学中“场”的方法论的启发,不同学科中的“场”有着共同的特点,即整体性、关系性和动力性。学校场域作为一个视角,能为教师权利的研究提供新的分析方法。学校场域是个“权力场”,其中主要运行着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这两种权力线运行的方向和强度,影响着场域空间的变化,从而对权利的行使产生不同的作用。在学校场域中,教师的权利主要有教育教学自主权、专业发展权和民主权。但是在现实的场域中,教师的权利存在着缺失和变异的现象。究其深层原因,在于学校场域中两种权力线的运行发生了失衡。而导致失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教师的能力和学识水平的制约,学术自由传统的缺乏以及学术权利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使得学术权力弱化而无法对行政权力线的运行进行有效的制衡。此外,由于场域外行政体制惯性的力量和官权力的共同作用,以及行政人员素质的欠缺,使得学校场域中行政权力线的运行方向发生了偏离。于是,行政权力线与学术权力线相交而行,不同方向的权力线形成一定的合力作用于教师权利,进而影响教师权利的实现,使其发生缺失和变异。为充分发挥学校场域的有效作用,更好地促进教师权利的实现,就要促使行政权力线的运行顺应学术权力线的方向,其实现途径有:通过场外行政权力的转移和场内行政权力的复位,为教师权利的实现提供外在保障;通过建立校内学术委员会和全国性的教师专业自治组织,提升学术权力,为教师权利的实现提供内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