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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稀土资源消耗的日益增多,我国加大了对稀土资源的开采规模。赣州作为南方离子吸附型稀土资源的代表,也一直在源源不断的为全国和世界提供稀土资源。但是过度和缺乏规划开采不仅导致了稀土资源储量逐渐减少乃至枯竭,还给本来脆弱的稀土矿区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给矿区周边居民的人身权和健康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赣州稀土产业的快速发展与环境日益恶化的矛盾促使资源环境问题备受关注,所以对矿区周边居民受环境侵害的救济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环境侵权是由于人为活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从而造成他人财产或身体健康方面损害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随着现代社会中环境侵权数量的日益增多,因环境侵权而产生的环境责任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环境侵权责任是指公民、法人对因受污染和被破坏的环境影响,造成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而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责任,它是对环境侵权受害人最为有效的一种救济方式。环境侵权在我国是一种新兴的侵权形式,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有其独特的特征,也正是由于这些特征,决定了环境侵权与传统侵权行为存在诸多不同。赣州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还处于研究发展阶段,有许多理论上和实务上函需解决的问题,作者以此为课题展开研究,希望为完善赣州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尽绵薄之力。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环境侵权责任的概述,主要阐释了环境侵权的概念和特征、环境侵权救济的概念界定等三个基本理论问题。第二章分析了赣州稀土资源开发环境侵权概况,从赣州稀土资源的开发现状出发,引出了赣州稀土资源开发的环境侵权问题,主要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两个方面阐述。第三章分析赣州稀土资源开发环境侵权的救济现状,并对现存的救济现状进行了评析,分析了赣州地区稀土资源开发环境侵权救济存在的缺陷。第四章对赣州稀土资源开发环境侵权救济进行了完善,从立法方面、司法方面以及社会化救济方面提出了笔者的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