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收回领事裁判权运动的最重要成果之一。它适用中国法律,又受到诸多限制。对其实际运作情况的研究无疑有助于增进我们对于民国法制状况及收回领事裁判权实际情况的了解。
本篇论文包括正文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正文共四章。
第一章为导言部分。在此章中第一节对选题理由予以阐述,并对有关研究进行了回顾。在此章第二节中主要介绍了民国时期收回上海领事裁判权运动的概况及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的设立由来进行阐述,并对高二分院的工作时期进行了划分。
第二章中,第一节介绍了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的成立及机构组成状况,并对高二分院表现出来的与民国其他法院不同的特性予以阐明、分析。首先,和晚清所设立的各式审判庭相比,高二分院在人员配置上实现了职业化;其次,在经费保障上由于受到南京国民政府的重视及其因处于租界案件收入较多等原因,较为充裕;最后,高二分院担负的案件审理任务远较其他法院为重。高二分院能有以上特点,一方面是中国法制近代程度加深的成果,一方面则是因为身处上海公共租界这一特殊地域。第二节,对通过对高二分院与租界管理机构工部局之间在具体事务和司法管辖权上的一些相互关系,这也展现了南京国民政府收回领事裁判权运动的在实际层面的一些情况。
第三章中,第一节主要介绍了高二分院所适用的一些主要的诉讼法律制度,并同时简述了民国法制近代化在立法上的进程。第二节中,主要通过对两个涉外案例相关诉讼文件的展示和分析,力图从微观层面直观的展现高二分院在法律适用上的实际适用情况,以及外国因素对于高二分院所适用法律的影响。在这些诉讼文件中,表现出了强烈的形式化的特征,也能看到在《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中对中国法院司法管辖权限制条款的具体应用情况。
第四章,为本文的结论部分。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是南京国民政府设置在上海公共租界的一个高等法院,受到民国法制近代化及上海公共租界特殊法制环境的双重影响,形成了许多自己的特色,这些也都体现在了其实际审判工作当中。对于该法院实际审判情况的分析对于我们了解对南京国民政府发起的收回领事裁判权的最终实际成效有很好的帮助。其中反映出的一些经验教训对于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具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