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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随着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实现海洋综合治理成为政府新的治理目标之一。对海洋的开发利用采用综合治理的方式,已经在我国相关区域深入的展开。海洋的特性和海洋治理的目标,要求政府采用整体性治理的治理图式。整体性治理作为一种新的政府治理图式,擅长于解决跨部门协同的难题,如部门林立导致的职能交叉重叠、协作机制缺失导致各自为政等碎片化问题,通过层级、功能和价值整合,加强政府部门内部、政府与政府、政府与非政府之间的协同,实现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政府协同,提升服务水平。但是目前,地方政府在海洋综合治理过程中政府协同缺失,本文在研究过程中主要就是为了发现地方政府海洋综合治理中协同不足的问题,分析协同不足问题产生的原因、机理,并提供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海洋综合治理的发展道路和策略。本文以Z市海洋综合治理为研究对象,研究地方政府在实行海洋综合治理过程中在治理层级、治理功能和治理价值上的协同,以解决地方政府在海洋综合治理中不符合整体性治理特点的碎片化问题。治理层级碎片化、治理功能碎片化和治理价值碎片化是海洋综合治理政府协同不足的表现,产生的原因有政府自利性膨胀、法治缺失、部门本位主义残留和公共利益诉求话语权缺失,本文针对性的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主要有治理层级的整合、治理功能的整合和实现规律导向下的政府协同。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分别为导论部分、主体部分和结尾部分。导论部分阐明了选题的缘由、研究的意义,并对核心概念和理论进行了界定。通过对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政府协同和海洋综合治理的有关文献进行梳理、介绍、比较,为论文主体部分论述两者之间的联系,做好了铺垫。论文主体部分由五个部分构成。论文主体的第一部分,探讨了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政府协同与海洋综合治理的契合性。论文主体的第二部分,对Z市海洋综合治理中政府协同现状进行了梳理。并对其治理的主要成效进行了分析和评述。论文主体的第三部分,通过对Z市海洋综合治理与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政府协同的比较、分析,提出Z市海洋综合治理中政府协同尚存在的三类问题。论文主体的第四部分,探讨了Z市现行海洋综合治理政府协同不足的原因。论文主体的第五部分,详细探讨了整体性治理取向下的海洋综合治理实现政府协同的对策。论文结尾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整篇文章进行总结。本文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地方政府在诸如海洋综合治理等需跨部门、跨层级合作的治理中,治理主体间利益关系的不一致和权责失衡是政府在海洋综合治理中协同缺失的主要不足之处。而造成政府在海洋治理中协同不足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自利性膨胀,造成政府自利性膨胀的原因是法治缺失、部门本位主义残留以及公共利益诉求话语权的缺失。为克服政府在海洋综合治理中的碎片化问题,应整合各治理主体间层级关系,理清治理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和权责关系,对治理功能进行整合,并在规律导向下完善海洋综合治理中的政府协同。